关于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贴的基本要求
一. 资金说明:
该项资金是国家为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补贴,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将在展位费、展品运输费上得到国家的专项资金补贴。资金统一管理机构是财政部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申报该项资金补贴可由出国展览组团单位统一申报,也可由参展企业在当地的商务厅申报,但不能重复申报。
二. 企业资质要求:
①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②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③有出口业绩优先。
三. 企业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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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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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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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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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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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报程序及资金管理要求:
①企业填写以上第三条资料后,交由我方组委会统一向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填资料属实。
②基本原则是按参展企业的展位费、运输费的50%-70%给予企业补贴,具体拨付资金由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
③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作为统一管理机构,拥有决定权,如认为企业不符合申报要求,有权不予拨付。
④该项资金从申请到拨付需一年半左右时间。
⑤该项资金由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拨付给我方组委会,再由我方拨付给各参展企业,企业收到补贴后开具正式发票给我方组委会,以便财政部审核资金拨付情况。
五. 特别注意事项:
各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时的企业名称必须和申请参展时给我方组委会报批中国贸促总会展览批文的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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